Lecture 18 死亡之害 III:不朽性 I

Chapter 1 宽泛的存在条件

如果我们接受上一讲的宽泛的存在条件,现在假设一个场景:

Larry 出生时就死了,所以他符合存在条件。他的预期寿命是十年,这时候,按照剥夺说,我们可以说Larry的死亡是坏事;如果逾期是1年,我们也可以说死亡对Larry事坏事;如果1分钟,死亡是坏事;1秒,死亡是坏事……我们可以无限将这个预期缩短,但只要有预期,对Larry来说死亡就是坏的。我们不断缩短这个预期,到0的时候,突然,死亡对Larry就不是坏事了~

听起来有点违反直觉(counterintutive)。这也是宽泛的存在条件所引出的问题。在这我们只排除最不合理的(least implausibale),并不是说明宽泛的存在理论是最合理的。不做过多的讨论。


Chapter 2 “尚无”的生活,也是坏事吗?

  • 针对宽泛的存在条件和剥夺说,卢克莱修(Titus Lucretius Carus 古罗马哲学家)提出了一个问题:

根据宽泛的存在理论,只要我存在过,那么死亡发生的时候对我就是坏事,因为死后我将不能享受生活。

那我出生前的那段时间呢?

我出生晚了是否对我也是一种坏事呢?

解释一:你不能失去你还没得到的?

反驳:虽然我现在还没得到,但是我预期将会得到。和死亡一样,我没有的到死后的生活,但我预期如果死亡没发生的话,我会继续享受生活。同理,虽然我没出生还没得到生命但我预期得到生命,我没有出声这个事实,至少再那个时间点上导致我被剥夺了生命,我是拥有得到生命的可能性的。

为了更好地区分出生前和死后生命的状态,我们将前者生命的状态称作“尚无”(Schmoss,going to),将后者成为“曾经” (used to)

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,两者的本质都符合剥夺学说,

但为什么我们更关心曾经拥有的胜过尚无呢

死亡是偶然的(contingent),它将来发生不影响你现在的状态;而出生是必须的(essential),如果你不在过去的那个时间点出生,那生出来的那个人就不是你。


Chapter3 弗里德曼和帕菲特:生命之前不存在的解释。

  • 弗里德曼(Fred Feldman)

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,实际上剥夺的是我们一个更长生命的可能;早出生只是将我们生命的时间线平移,但并没有延长我们的生命。

反驳:想象一下明天是世界末日,这个时候,提早出生实际上延长了我们的生命。

  • 帕菲特(Derek Parfit)

我们之所以更在乎死后被剥夺的生命远超过未出生被剥夺的生命,是因为人的本性更关心未来。

个人猜测:因为未来是可以改变的?


Chapter 4 永生是剥夺学说为基础的死亡的反驳?

抛开之前关于尚无的讨论,假设我们接受宽泛的存在条件和剥夺说。也就是我们承认死亡是坏事,那是不是能够说不死是好事呢,即

永生是好事吗?

我们要将这个问题分为两个问题:

  1. 是否逻辑一致性(logic consistency )要求相信剥夺说的人,如果你接受剥夺说,永生是好事?
  2. 逻辑上不必如此,永生本质上是好事吗?

回答第一个问题:

剥夺说假设的是剥夺事是坏的。活得越长并不一定越幸福。《格列夫游记》中描写了永生但是会衰老的人类,显然活着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好的。所以逻辑上,接受剥夺学说不要求承认永生是好事。

因此,蒙田(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)认为,死亡其实是一种祝福。

回答第二个问题:

永生本质上是好的吗?

  • 威廉姆斯(Bernard Williams)

认为永生一件可怕的事。即使我们不会衰老,这世界上也不存在一种有吸引力的生活方式可以让我们永远的活着。


Chapter 5 结论:有没有一种最好的永生状态?

永生是坏事。不是说死亡是好事,我们仍然可以说,死亡来的太早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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